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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0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下午13:30在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戴雅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77,202,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1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7,198,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1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15,4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3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12,2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3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吴飞律师列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8、9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02,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98,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98,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98,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27%;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98,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98,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靳建华女士、袁雪芬女士共计持有61,742,000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0,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02,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02,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02,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吴飞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