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5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2019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
议案;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
案;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5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署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华金证券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华金证券指派吴卫华先生、赵志刚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简历附后),履行对公司的保荐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至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吴卫华先生:现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总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法律硕士。具有多年证券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安居宝(300155)、恒大高新(002591)、高澜股份(300499)IPO 项目、深圳燃气(601139)、博云新材(002297)、天邦股份(002124)非公开发行项目、深圳燃气(601139)可转债项目、光韵达(300227)、沃森生物(300142)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曾供职于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大鹏证券、国信证券、天风证券等从事审计、投资银行业务等工作,现兼任深华发 A(000020)独立董事,具备财务、法律、投资银行业务及项目总体运作协调经验。
赵志刚先生:现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总部董事总经理,法律硕士、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沃森生物(300142)、佛塑科技(000973)并购重组、银鸽投资(600069)、宏图高科(600122)非公开发行、高澜股份(300499)IPO 项目及多家企业改制辅导业务;负责或参与羲和网络 (834470)、华泰机械(837819)、吉通股份(839631)等新三板挂牌项目。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天风证券、华创证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具备投资银行业务专业素养及项目总体运作协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