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7,829.9467 万元。 27,795.8997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829.9467 万股,均为普通股。 27,795.8997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修订后的事项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