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获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977,9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877,348.00元,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1,988,950股。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97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3,977,9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5,966,85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
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转增流通股的起始交易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0,691,997 32.82 20,345,999 61,037,996 32.82
高管锁定股 36,720,097 29.62 18,360,049 55,080,146 29.6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971,900 3.20 1,985,950 5,957,850 3.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3,285,903 67.18 41,642,951 124,928,854 67.18
三、总股本 123,977,900 100.00 61,988,950 185,966,850 100.00
注:因在本次转股过程中存在不足1股的情况,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提供的数据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85,966,85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
咨询联系人:廖翠
咨询电话:020-66616248
传真电话:020-66616247
十、备查文件
1、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