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 16 人,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347,616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373,811,456 股的 0.0055%。
2、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373,463,840 股。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议案》。
5、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 月 2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3 月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18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3 万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0、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2、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被聘为监事、被降职的原激励对象共 3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42 万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3、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法律意见。
15、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6、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35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528 万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7、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9、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
表了法律意见。
20、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16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7,616 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1、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373,811,456 元减少至人民币 6,373,463,840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373,811,456 股减少至 6,373,463,84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8 年 4 月 27 日,授予价格为 13.17 元
/股。自授予日后,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5,313,839,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3.9296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5,313,109,02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实施了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5,312,124,82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5,311,509,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因此,根据《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 16 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9.147531 元/股。
2、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373,811,456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
股份数量为 347,616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5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536,832,473 24.11% -347,616 1,536,484,857 24.11%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4,836,978,983 75.89% 0 4,836,978,983 75.89%
通股
三、总股本 6,373,811,456 100.00% -347,616 6,373,463,840 100.00%
具体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