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0-13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董事喻文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862.59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4.01%)的股东喻文军先生,计划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5.6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1.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社会公众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喻文军先生《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按相关规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剔除回购社会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公众股后的总股
本比例(%)
喻文军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8 月 25 日 20.75 91,100 0.02
2020 年 8 月 28 日 20.34 339,900 0.07
2020 年 8 月 31 日 20.90 502,500 0.11
2020 年 9 月 2 日 20.84 70,600 0.02
合 计 - - 1,004,100 0.2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购 占剔除回购
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社会公众股 股数(股) 社会公众股
后的总股本 后的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625,946 4.01 17,621,846 3.79
喻文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25,946 4.01 17,621,846 3.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减持计划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披露减持计划时的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喻文军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喻文军先生上述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该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
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3、喻文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股份减持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喻文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喻文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