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23020 债券简称:富祥转债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该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4,485,500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17,904股,剔除回购股数后的股本为219,567,596股。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如下:本次实际送红股总额=实际参与送红股的股本×送股比例=219,567,596股×0.2=43,913,519.20股,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43,913,519.20股÷224,485,500.00股=0.195618。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派现的总股本×分配比例=219,567,596股×0.2元/股=43,913,519.20元。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43,913,519.20元÷224,485,500.00股=0.195618元/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618)÷1.19561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19,567,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4,485,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8,399,019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07 包建华
2 01*****352 喻文军
3 08*****728 景德镇市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4 01*****080 包旦红
5 01*****552 柯喜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631,925 30.57 13,726,385 82,358,310 30.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853,575 69.43 30,187,134 186,040,709 69.31
三、股份总数 224,485,500 100.00 43,913,519 268,399,019 100.00
注:公司回购专户中的4,917,904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七、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如下:本次实际送红股总额=实际参与送红股的股本×送股比例=219,567,596股×0.2=43,913,519.20股,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
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43,913,519.20股÷224,485,500.00股=0.195618。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派现的总股本×分配比例=219,567,596股×0.2元/股=43,913,519.20元。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
43,913,519.20元÷224,485,500.00股=0.195618元/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618)÷1.195618。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68,399,019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255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咨询联系人:彭云、张炳阳
咨询电话:0798-2699929
传真电话:0798-2699928
十、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