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8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15 万股(调整后),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 48,975.8576 万股的 0.15%。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3 元/股(调整后)。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75.15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形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8.00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7,166.5598 万股的 0.3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三)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04 元/股。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盛天网络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
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50%
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50%
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核评价结果分为“S 级至 B 级”、“B-级”、“B-级以下”三个档次。
考核结果 S级至B级 B-级 B-级以下
归属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7 月 25 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7.5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04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105 人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授予日股本总额比例
数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 87.50 100.00% 0.32%
(105人)
合计 87.50 100.00% 0.32%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一)第一个归属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变动
1、激励对象离职引起的数量变动
根据 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有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 万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50 万股调整为 85.50 万股。
2、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价格和数量变动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7),以 2022年 12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271,665,59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091,575.83 元;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共计转 217,332,47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488,998,076 股。根据《管理办法》《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