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021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吴宝芹女士、张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李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1.吴宝芹,女,1988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 5 月至今任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法务相
关工作。2019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吴宝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
2.张芳,女,1988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大学应用数
学硕士,历任武汉卓尔集团、芝华数据、清源创投研究员、数据分析师、投资经理等职务;2016 年 2 月至今任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投资经理,协助董事
长开展投资及内部项目运作事宜。2018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
举为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