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19-03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15:00至2019年4月24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B7栋9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赖春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9人,代表股份数121,916,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985%。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6人,代表股份数121,805,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5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11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湖北祥平律师事务所李博、王思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91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91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1,91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91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1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1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7.审议通过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4)》
表决结果:同意121,91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祥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