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4 年 8 月 12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1,137.20 万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575 元/股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8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57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授予1,13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 3.61 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63 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包括外籍员工),但不包括润欣科技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润欣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本总额的比例
1 孙剑 中国 财务负责人 20.00 1.57% 0.04%
2 潘小庆 中国香港 财务主管 6.00 0.47% 0.01%
3 潘海梅 中国香港 客户服务专员 5.00 0.39% 0.01%
4 丛婧 加拿大 总经理秘书 3.00 0.24%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 1,103.20 86.65% 2.19%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159 人)
预留部分 136.00 10.68% 0.27%
合计 1,273.20 100.00% 2.5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润欣科技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润欣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 50%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或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所有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股票一致;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或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或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有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平均绩效分确定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分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平均绩效分(S) S≥85 85>S≥75 S<75
个人层面 100% 60% 0%
解除限售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