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9,378,356.65 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0 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8,970,18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999,965.30 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印花税、证券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9,195,568.3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804,396.9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到账
情况的报告(2022 年 3 月 10 日)》(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462749_B01 号)
以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2年3月11日)》(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462749_B02 号)。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高清 LED 驱动、控制芯片与 IC 系统方案项目”和“无
线信标、微能量收集芯片及 IC 系统方案项目”(以下合称“募投项目”)。为满足公司实际投资进度需求,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高清 LED 驱动、控制芯片与 IC 系统方案”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9,378,356.65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78,356.65 元,具体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 本次置换金额
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元) 投资额 先投入金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无线信标、微能
1 量收集芯片及 146,001,600.00 73,811,052.55 - -
IC 系统方案
高清 LED驱动、
2 控制芯片与IC 140,705,300.00 56,993,344.38 9,378,356.65 9,378,356.65
系统方案
合计 286,706,900.00 130,804,396.93 9,378,356.65 9,378,356.65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对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鉴于募投项目对公司发展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安排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一致。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9,378,356.6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上海润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润欣科技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润欣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2022 年 3 月 31日)》;
5、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