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247,279.87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1,382,260.7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138,226.07 元,母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67,715,625.24 元,合并报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09,847,105.73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比较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以截至目前公
司总股本 505,539,147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
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7,693,870.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股东大会
批准通过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