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3 月 22 日
2、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合计:130 人
3、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合计:950 万股
4、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62 元/股
5、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3 日作为授予日,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 年 2 月 3 日;
2、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62 元/股;
3、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4、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的总数为 13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为 9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120 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9.2 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占授予权益 划公告日公
(万股) 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庞军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3.14% 0.06%
董事会秘书
2 孙剑 中国 财务负责人 30.00 3.14% 0.06%
3 李建良 中国香港 市场部副总 15.00 1.57% 0.03%
4 潘小庆 中国香港 财务主管 4.00 0.42% 0.01%
5 熊林进 中国香港 区域物流主管 4.00 0.42% 0.01%
6 潘海梅 中国香港 客户服务专员 2.00 0.21% 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14 人) 674.20 70.67% 1.41%
预留部分 190.80 20.00% 0.40%
合计 950.00 99.58% 1.99%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31名(其中21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0.80 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90.80 20.00% 0.40%
骨干(31 人)
5、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可解锁数量占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
量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6、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5750 万元;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675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够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7、首次及预留授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有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平均绩效分确定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分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平均绩效分(S) S≥85 85>S≥75 S<75
个人层面 100% 60% 0%
解除限售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
8、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列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由 128 人调整
为 120 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763.2 万股调整为 759.2 万股,
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954万股调整为950万股。除此之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
(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462749_B01 号),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年 2 月 2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34,390,0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9,50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