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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9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8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持有公司1,30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1032%)的股东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时芯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4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3,180,459股(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时芯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日,时芯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时芯投资实际减持318.0050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时芯投资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    (万股)    (%)
时芯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16日    10.42      318.0050    0.9999
投资            合  计                10.42      318.0050    0.9999
    (二)时芯投资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5.0000      4.1032    986.9950    3.1033
时芯其中:无限售条    652.5000      2.0516    334.4950    1.0517
投资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2.5000      2.0516    652.5000    2.05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时芯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截至公告日,时芯投资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时芯投资此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

    时芯投资及通过时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时芯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时芯投资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时芯投资持有公司5.80%的股份,其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若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100%。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
“①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②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在股份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80%的情况下,在本企业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票不超过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50%。
“(4)本企业将确保股份公司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进行公告。”

    3、通过时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军、邓惠忠、胡惠玲承诺:

    “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通过时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王晔、汪雅君承诺:

    “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四)根据时芯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系时芯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而作出,本次减持与公司正在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关联性。

    (五)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完成后,时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6.9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33%。

  三、备查文件

    1、时芯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