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3-023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140,486,47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2,809,729.40
元,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调整。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140,486,4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3 华图宏阳投资有限公司
2 01*****538 车璐
3 01*****138 张鹏
4 01*****573 文学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 6 号时代 1 号 37F
咨询电话:028-86713701
咨询联系人:邵刚强
传真电话:028-866722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