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1-010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63,744.89 元,其中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931,951.8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93,195.18 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13,438,756.63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96,823,207.51 元,减去 2020 年度分配股利 19,006,993.00 元。
2020 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254,971.14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利润情况以及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后,公司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 140,486,470 股(总股本 141,047,370 股扣
除已回购股份 56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
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4,214,594.10 元,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定了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的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