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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9

通合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8 名,代表 59,510,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6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数为 58,993,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名,代表股份数为 517,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2 名,代表股份数为 6,646,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35%。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11,5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4%;反对 185,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5%;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447,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33%;反对 1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96%;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晓峰先生、冯智勇先生、张逾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马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马晓峰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59,023,60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马晓峰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159,70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06%。

  马晓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冯智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冯智勇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59,038,60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冯智勇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174,70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62%。

  冯智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逾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张逾良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59,039,90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张逾良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176,00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58%。

  张逾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奎先生、沈虹女士、张鲜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王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王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59,030,4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王奎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166,5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29%。

  王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沈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沈虹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59,032,7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沈虹女士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168,79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74%。

  沈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张鲜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张鲜蕾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59,027,7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张鲜蕾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163,8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22%。

  张鲜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龙先生、崔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张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张龙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59,046,70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张龙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182,8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81%。

  张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崔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崔暖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59,030,40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崔暖女士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6,166,5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29%。

  崔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徐新律师和范雅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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