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23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102 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23 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9.68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58.065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11.620 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149.9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345.3199 万股的 0.8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9.9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345.3199万股的 0.69%,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 29.9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345.3199 万股的 0.17%,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0%。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逾良 董事 6.55 4.37% 0.04%
2 冯智勇 董事、副总经理、董 5.82 3.88% 0.03%
事会秘书
二、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7.60 71.75% 0.62%
(10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08 人) 119.97 80.00% 0.69%
三、预留部分 29.99 20.00% 0.17%
合计 149.96 100.00% 0.8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50%
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50%
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上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