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五)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骞,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蒲金凤,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复核人员:李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大信本期拟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内控审计费用15万),相比公司2023年度收费增加15万元,主要系增加内控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符合公司选聘要求;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大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会委员一致同意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