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4 万股。
2、因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八章第 4 节的规定“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 人于 2022 年 7 月被选为职工代表监事,不
符合法律法规对激励对象要求,因此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32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2.36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108 人调整为 105 人。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合计 2.36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实施本次作废相关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