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公司聘请大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聘期已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信本期拟收费7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三、项目成员情况
(一)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密惠红,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骞,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份。
(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陈修俭,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与会委员认为大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了大信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大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大信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且公司关于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