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科技”或“公司”)于 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通合”)、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霍威电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4号), 同意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140,271股,发行价格为17.68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1.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68,056.8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244,231,934.42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2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10027号)。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基于电源模块国产化的多功能军
1 工电源产业化项目 22,452.98 19,500.00
2 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06.11 4,923.19
合计 30,459.09 24,423.19
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涉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因实际募投项目中未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故将此项删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通合、霍威电源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通合、霍威电源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通合、霍威电源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通合、霍威电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通合、霍威电源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或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为较低风险、流动性
好的产品,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通合、霍威电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