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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8

通合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第 3 项和第 4 项提案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
 票的方式,逐项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 65,630,4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24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份数为 65,630,4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24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名,代表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 2 名,代表股份数为5,010,0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16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630,4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01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马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马晓峰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马晓峰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马晓峰先生当选。

    2.02 选举冯智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冯智勇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冯智勇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冯智勇先生当选。

    2.03 选举张逾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张逾良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张逾良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张逾良先生当选。

    2.04 选举周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周龙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周龙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周龙先生当选。

    3、《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王首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王首相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王首相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王首相先生当选。

    3.02 选举孙孝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孙孝峰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孙孝峰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孙孝峰先生当选。

    3.03 选举李彩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李彩桥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李彩桥女士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李彩桥女士当选。

    4、《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司建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司建龙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司建龙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司建龙先生当选。

    4.02 选举姚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姚洋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姚洋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姚洋先生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徐新律师和韩月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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