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第 3 项和第 4 项提案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
票的方式,逐项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 65,630,4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24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份数为 65,630,4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24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名,代表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 2 名,代表股份数为5,010,0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16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630,4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01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马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马晓峰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马晓峰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马晓峰先生当选。
2.02 选举冯智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冯智勇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冯智勇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冯智勇先生当选。
2.03 选举张逾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张逾良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张逾良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张逾良先生当选。
2.04 选举周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周龙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周龙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周龙先生当选。
3、《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王首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王首相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王首相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王首相先生当选。
3.02 选举孙孝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孙孝峰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孙孝峰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孙孝峰先生当选。
3.03 选举李彩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李彩桥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李彩桥女士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李彩桥女士当选。
4、《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司建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司建龙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司建龙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司建龙先生当选。
4.02 选举姚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姚洋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65,630,47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姚洋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5,010,0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姚洋先生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徐新律师和韩月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