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He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0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首发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祝佳霖、杨雄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合科技”)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汇富”)、祝佳霖、杨雄文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宏源汇富、杨雄文、祝佳霖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介绍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情况(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宏源汇富 3,921,887 4.84%
祝佳霖 3,465,534 4.28%
杨雄文 3,465,534 4.28%
合计 10,852,955 13.39%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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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
(1)股份锁定承诺
○1 宏源汇富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宏源汇富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宏源汇富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祝佳霖、杨雄文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TonHe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 祝佳霖、杨雄文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1)上述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50%;并且,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5)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6)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 宏源汇富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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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锁定期满后,宏源汇富若拟减持所持通合电子的股份,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宏源汇富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实施减持行为。2)宏源汇富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宏源汇富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宏源汇富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4)宏源汇富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80%,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100%。5)通合电子上市后,宏源汇富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
2、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承诺人: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东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 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2 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3 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发行人进行分红的,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4 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承诺人:持股5%以上股东
约束措施:如违反承诺,○1 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2 及时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作出公开道歉;○3 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TonHe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前,发行人进行分红的,可直接从相关承诺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4 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日,宏源汇富、祝佳霖、杨雄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宏源汇富、祝佳霖、杨雄文;
2、减持原因:自身财务安排、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票;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宏源汇富 不超过3,137,509 不超过3.87%
祝佳霖 不超过150,000 不超过0.19%
杨雄文 不超过150,000 不超过0.19%
合计 不超过3,437,509 不超过4.24%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祝佳霖、杨雄文所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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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宏源汇富、祝佳霖、杨雄文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宏源汇富、祝佳霖、杨雄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