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27,824,40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834,732.21 元(含税)。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布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27,824,4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麓松路 609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宋辉、卢志娟
咨询电话:0731-88238888-8612
传真电话:0731-8890777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