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公告编号:2021-07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1 号文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000 万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55,278,510.94 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519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 14,300.00
2 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14,600.00
3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8,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527.85
合 计 65,527.8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27.85 万元,因此上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金额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1年7 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40,040.79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575.88 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已投入
金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 14,300.00 7,765.00
装备生产项目
2 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14,600.00 14,600.00
3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8,100.00 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527.85 17,475.79
合计 65,527.85 40,040.79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最长期限
12 个月为基数,按目前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可为公司节约利息支出约348.00 万元。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同时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