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6.07 万元,当年合并报表实现未分配利润 3,006.07 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35,667.99 万元,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355.10
万元,扣除 2020 年 6 月已经实施的利润分配 768.85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7,550.11 万元。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211.07 万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211.07 万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83.00 万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0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83.00
万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广大股东利益,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6,171,5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12.34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及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