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在公司主楼五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人数7人,董事白云、独立董事曾祥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总经理在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2018年度公司经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柴艺娜女士、曾祥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18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原材料钢材、铜材类相关的热轧卷板和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决定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99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18%;实现利润总额11,111.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02.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8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1,939,805股为基数按0.5元(含税)/10股的标准实施现金分红(拟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3,096,990.25元)。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现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任务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评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06.13万元,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50.84万元,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建设期限的事项。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19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宜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