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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光智科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6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原名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与朱世会先生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三、关于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与朱世会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
协议》,现将与朱世会先生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协议,原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终止,双方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亦无须履行原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确认,双方不存在与原协议履行有关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3.双方进一步确认,原协议的终止系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对原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亦无须就原协议终止事宜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到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对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由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身发展实际需要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终止发行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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