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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飞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中飞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的方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滁州光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滁州光智”),滁州光智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完成后,安徽光智将持有滁州光智 100%的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安徽光智管理层办理滁州光智后续工商登记注册及环评等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介绍

  1.名    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3.注册资本:玖亿圆整

  4.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

  6.法定代表人:龚涛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    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路 100 号

  9.经营范围:光学材料和光学元器件、红外光学材料和元器件、激光晶体材料和元器件、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和元器件、医疗探测材料和元器件、辐射探测材料与元器件、红外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太赫兹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加工及检测、光电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材料与元器件、激光设备及零部件、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滁州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龚涛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安徽光智全资子公司)

  5.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路 100 号

  6.经营范围:光学材料、红外光学材料、晶体材料、半导体材料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安徽光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上述信息为暂定信息,具体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安徽光智已于滁州建设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为保证该项目所需硒化锌、硒化氢等原辅料的顺利供应,保证项目如期进行,特成立全资子公司在来安工业园区投资建设配套产品生产线,保障原料供应链安全。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徽光智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有助于满足公司全产业链生产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硒化锌、硒化氢等的生产规模,进一步优化产品布局,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安徽光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风险

  ①项目市场、运营风险。产品应用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目前主要依赖于国家项目的建设经营及国内民用市场的开发。项目设立初期在人员配置、业务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因此项目设立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②项目的实施与技术风险。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生产运营对公司在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技术研发、生产工艺管理、人才引进及对外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严密的论证、组织,并储备了相当的技术以用于项目的实施,但是若项目建设未能按计划实施,或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受到影响,投产后可能无法按计划实现收益。
  ③项目预期效益不能实现的风险。虽然我国红外行业处于高速成长期,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但本项目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从项目开始建设到项目完成并创造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的折旧和摊销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虽然项目的可行性经过充分论证,未来如果宏观环境和行业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安徽光智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有助于满足公司全产业链生产的需要,可使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扩大,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
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安徽光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安徽光智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安徽光智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于其产能提升,进一步提升其行业地位,增强其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安徽光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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