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调整《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2019年4月16日大股东王珏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李念奎先生与自然人王强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其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未做调整。
2.2019年5月24日重新签订调整后的《股份转让协议》,大股东王珏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李念奎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飞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协议转让给王强先生(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转让价格为14.5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97,200,000元。
3.本次调整后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主要变更条款为签署日期变更为“2019年5月24日”,转让价款及支付变更为“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97,200,000元(大写:壹亿玖仟柒佰贰拾万元整)”。
4.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5.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近日收到大股东王珏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李念奎先生的函告,获悉王珏女士、李念奎先生与王强先生经友好协商对2019年4月1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了调整,并于2019年5月24日重新签订了调整后的《股份转让协议》:
王珏女士、李念奎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以14.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强先生,总转让价款为197,200,000元。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表决权委托方1:王珏
身份证号码:230108********0447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280号
转让方、表决权委托方2:李念奎
身份证号码:230108********041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280号
2.受让方、表决权受托方:王强
身份证号码:410711********0514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11号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王珏女士、李念奎先生与王强先生调整后重新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调整后》“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王珏女士、李念奎先生与王强先生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调整后》“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三、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王珏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李念奎先生在《招股说明
书》中作出的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已经2019年5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其豁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王强先生将持有公司13,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99%。
2.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调整后;
2.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调整后;
3.王珏女士、李念奎先生与王强先生调整后重新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