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1-008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
1728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704,161.09 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8,625,656.2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
定盈余公积金 8,862,565.63 元,加上上优刀具 2019 年度业绩补偿返还股利
176,666.8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75,145,215.74 元,减去 2020 年 6 月派
发现金股利 21,424,897.34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633,660,075.86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 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5,679,2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投资者利益和公司长远
的发展,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