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7-055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召开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目前,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7月26日。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7.67元。
5、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19
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90万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
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从220人调整为219人,限制性股票总数
量由161.15万股调整为160.90万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例 额的比例
姚海峰 副总经理 3.50 1.90% 0.034%
何勤松 副总经理 3.50 1.90% 0.034%
周姚娟 副总经理 3.50 1.90% 0.034%
郑继良 财务总监 3.20 1.74% 0.03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147.20 80.11% 1.421%
(215人)
预留 22.85 12.44% 0.221%
合计 183.75 100.00% 1.774%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解除限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售安排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解除限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售安排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从220人调整为219人,限制性股票
总数量由161.15万股调整为160.90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2017年6
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8日出具了《恒
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7>001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7年8月2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恒锋工具”)截至2017年8月2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577,774.00元,股本为人民币103,577,774.00元。
经贵公司2017年6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7年7月5日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贵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84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161.15万股,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7.58%;预留22.85万股,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2.42%。首次共计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1.1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67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其中1名股权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2500股,贵公司实施首次股权激励定向发行新股后,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09,000.00元,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1,609,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186,774.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05,186,774.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8月23日止,贵公司收到219名
特定对象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609,000.00元(大
写壹佰陆拾万玖仟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3,577,774.00元,
股本人民币103,577,774.00元,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亚会A验字(2017)00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8月23日止,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05,186,774.00元,股本人民币105,186,774.00元。”
四、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7月26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7
年9月18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限制性股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8,569,774 75.86 1,609,000 80,178,774 76.23
首发前限售股 75,008,000 72.42 75,008,000 71.31
首发后限售股 3,561,774 3.44 1,609,000 5,170,774 4.9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8,000 24.14 25,008,000 23.77
三、总股本 103,5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