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394,709,711.79 元,
依法提取 10%的盈余公积 39,470,971.18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587,646,902.34元,加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收益 899.02 元,减去 2021 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
94,464,314.79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48,422,227.18
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6.42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4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