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7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3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4,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 344.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3,656.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
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1.13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404.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168 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186 号文核准,公司向寇晓康和高月静
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94,41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4.69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8,249,982.90 元。扣除承销费 754,716.98 元、保荐费 1,509,433.9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5,985,831.96 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汇入蓝晓科技公司在民生银行西安锦业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632738550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193,579.2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24,792,252.72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5,194,41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9,597,842.72 元,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193,579.24 元暂未从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0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3,404.87
项目投入 B1 30,964.5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98
项目投入 C1 2,451.7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45
项目投入 D1=B1+C1 33,416.3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4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
差异 G=E-F 0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3.92 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款项 10,360.7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0,360.70 万元。
综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0,360.70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254.48 万元,包括尚未从专户中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19.36 万元,专户存储利息 16.5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 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33,4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陵蓝晓”)增资,剩余募集资金 4.87 万元以向高陵蓝晓借款方式,向高陵蓝晓注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由高陵蓝晓作为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子公司高陵蓝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 年 7 月,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并与子公司高陵蓝晓、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路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与民生银行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高陵蓝晓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1185011 0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西安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61050176620000000538 0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909331410111 3.92 募集资金专户
西安分行
合计 3.92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738550 22,544,766.35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西安锦业路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
编制单位: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884.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