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3027 债券简称:蓝晓转债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经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2020 年 7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00 寇晓康
2 01*****426 高月静
3 01*****044 田晓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7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
咨询联系人:贾鼎洋
咨询电话:029-81112902
传真电话:029-8845353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