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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7

蓝晓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3027        债券简称:蓝晓转债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晓科技”)于 2019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止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充实日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 2020 年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4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审计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11,320.7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叁亿叁仟肆佰零肆万捌仟陆佰柒拾玖元贰角陆分(¥334,048,679.26)。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168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高陵蓝晓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50,057.11            34,000.00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33,400 万元向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剩余募集资金以高陵蓝晓借款的方式,向高陵蓝晓注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完成后,高陵蓝晓注册资本由 10,200 万元变更为 43,600 万元。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款项,再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2,395.20 万元,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为 12,395.20 万元。

  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5,000 万
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个月。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
26,365.8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后,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046.04 万元。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了避免资金限制,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231万元。因此,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蓝晓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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