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下列事项必须经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发生的事项达到下
董事会审议通过: 列标准之一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1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六)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六)审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信、办理银行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开立信用证或办理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
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 单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30%以上的;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七)总经理认为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事项;
(八)审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
授信、办理银行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 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票、开立信用证或办理票据贴现等融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业务,单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其绝对值计算。
产的 30%以上的;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九)总经理认为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应当回避表决。
的事项;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或股 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长、总经理等行使。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
事长、总经理等行使。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