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 2020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4,515,856.3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535,460.21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85,320,420.91 元,资本公积748,916,082.58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1,006,2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840,250.16 元(含
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鉴于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