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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8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8-124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姚卜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姚卜文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姚卜文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姚卜文持有公司股票51,607,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1.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定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不超过8,000,000股,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4.95%;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卜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卜文承诺: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公司董事姚卜文承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姚卜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姚卜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姚卜文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