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85 深市 赛升药业


首页 公告 赛升药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赛升药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7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3月28日进行了公告,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16,503,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370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1,05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51,3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2,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4,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9%;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2,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4,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9%;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2,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4,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9%;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2,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8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4,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9%;反对8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0,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5%;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3,3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5,3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7%;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0,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5%;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0,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5%;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0,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5%;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10,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5%;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生物医药二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马骉、马丽本次为事项之关联方,刘淑芹为马骉、马丽的一致行动人,上述三位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2,1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76%;反对561,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24%;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2,1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76%;反对561,2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