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8,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78,000股后的股本207,1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34,150元,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5
日)期间进行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1,187,700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65,7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8,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65,700 股后的股本 205,934,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7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445,072.50 元,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08,000,000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2,065,700 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本为 205,934,300 股(208,000,000-2,065,700=205,934,300),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445,072.50 元=205,934,300 股×0.07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74255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742551元/股=15,445,072.50 元÷208,000,000 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42551元/股。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8,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878,000 股
后的股本 207,12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534,150 元,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5
日)期间进行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1,187,700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65,7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8,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65,700 股后的股本 205,934,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人民币 0.7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445,072.50 元,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65,700股后的股本205,934,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22 邱文渊
2 01*****916 邱文渊
3 01*****738 徐学海
4 01*****495 时仁帅
5 01*****194 黄主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
咨询联系人:苏积海
咨询电话:0755-27657465 传真:0755-8179584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