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8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755,183.82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10,189,080.69元,资本公积为 2,263,067,551.16,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555,277.37 元,资本公积为 2,549,092,597.4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49,184,287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119,347,43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68,531,717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总股本不一致,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升股票流动性,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监事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 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