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1.39元,募集资金总额176,5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6,680,266.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64,733.7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403号验资报告。
2015年6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在中国建行银行上海闵行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莘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2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964,31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1.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8,261,776.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231,560.0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7,030,216.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91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9 月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募集
资金专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于募投项目支出 818,261,217.50 元,支付手续费 558.60 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56,606.60 元,募集资金账户销户余额划转 56,795.51 元,故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的余额合计为零。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事 项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88.91
加: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到账 818,261,776.10
2020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56,606.60
减:2020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818,261,217.50
银行手续费支出 558.60
销户划转 56,795.51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行银行上海闵行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莘庄支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于2015年5月23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注销原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浙江民泰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庄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浙江民泰银行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在上海银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产品研发及方案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莘庄支行于2016年8月9日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公告。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注销原上海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在上海农商银行颛桥支行 (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上海银行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在上海农商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公司子公司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农商银行颛桥支行于2016年8月9日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公告。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银行莘庄支行,账号:315943-03002620258已销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账号:580860314800028已销户;中国建行银行上海闵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1001602408050008089已销户;上海银行莘庄支行,账号:315943-03002923776已销户;上海农商银行颛桥支行,账号:50131000553399920已销户。
报告期内,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9月18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账号
121913653910106 已 销 户 ;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 账 号
0301240000004304 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零,募集资金账户已完
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8,261,217.5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无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森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森园艺”)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截至2020年9月25日止,公司及子公司益森园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6,900.00万元,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899.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购买中海沃邦 10%股权 58,000.00 -
2 偿还济川控股借款 17,926.19 -
3 偿还银行贷款 6,900.00 6,900.00 5,899.99
合计 82,826.19 6,900.00 5,899.99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58 号《关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
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