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沃施园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标的公司”)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中海沃邦 57.50%股权。
2.交易对方山西汇景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持有中海沃邦的权益比例,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向山西汇景购买其所持有的中海沃邦 7%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作价为40,6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中海沃邦 57.50%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为山西汇景,持有公司 11.33%股份,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西汇景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有关部门的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2 日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南中环街 461 号研发大楼 4 层 414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3968961995
(二)股权结构
中国汇景能源有限公司 100.00%持股。
(三)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2,835.83 142,788.71
负债总额 132,496.22 131,58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339.61 11,201.96
财务指标 2020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19 年 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370.93 4,509.21
净利润 -1,370.93 4,509.21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
山西汇景除持有中海沃邦股权外,无其他具体经营业务。
(五)关联关系
山西汇景持有公司 11.33%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六)其他说明
山西汇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06 月 07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 4、6 号 31 幢 0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尚芳
注册资本:55,555.555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63748511Y
本次股权转让前,中海沃邦的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5,111.11 27.20
2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052.55 25.29
3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公司 7,388.89 13.30
4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5,605.10 10.09
5 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55.56 10.00
6 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5,342.36 9.62
7 上海纪吉企业管理中心 2,500.00 4.50
合计 55,555.56 100.00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4,585.86 382,406.81
应收账款 14,784.02 10,384.73
负债总额 170,673.47 195,533.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3,797.40 186,723.65
财务指标 2020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19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982.72 122,458.73
营业利润 19,936.62 62,001.15
净利润 16,967.70 48,96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59.04 68,434.39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海沃邦的主营业务为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最近三年没有发生变化。
(四)交易标的审计与评估的情况
1、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海沃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A10094 号)。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上述审计报告。
2、评估情况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中海沃邦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
【2020】第 0165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上
述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2)被评估单位: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评估目的:股权收购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5)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6)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7)评估结论:被评估单位账面资产价值为 186,128.14 万元,评估值为 497,600
万元,评估增值 311,471.86 万元,增值率为 167.34%。
(8)评估结论有效期:有效期截止 2020 年 12 月 30 日
(9)资产基础法评估原理
资产基础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各类主要资产及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类、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不动产、设备类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油气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10)收益法评估原理: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具体选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及溢余性资产价值
其中: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 P,即
n F F 1 g
p i n
i1 1 ri r g 1 rn
式中:Fi—未来第 i 个收益期自由现金流量数额;
n—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是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合作合同到期的时间。根据《山西省石楼西地区煤层气资源开采合作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约定,被评估单位开采年
限到 2037 年度截止,故本次明确的预测期期间 n 选择为 18 年。;
g—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是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合作合同到期的时间;
r—所选取的折现率。
(11)评估结果的比较
①资产基础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账面值 18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