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42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50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 扣税后,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 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年4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4
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25 吴海林
2 01*****126 吴海江
3 01*****341 吴君亮
4 01*****665 吴汝德
5 01*****198 吴君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年4月11日至登记日: 2018年4月1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吴海林、 张震坤
咨询电话: 021-64093206
传真电话: 021-64093209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