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6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6,835,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小维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余芳霞女士;副
总经理康可人女士;副总经理彭仲雄先生;副总经理赵亚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3,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15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3、本公告中的公司总股本为 341,777,016 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 903,177 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
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股数量
1 王继华 董事长 48,398,756 14.16% 9,414,314
2 何小维 副总经理、董事 735,761 0.22% 183,940
3 余芳霞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24,001 0.12% 106,000
4 康可人 副总经理 233,790 0.07% 58,448
5 彭仲雄 副总经理 90,000 0.03% 22,500
6 赵亚平 副总经理 90,000 0.03% 22,500
注:本表格中的公司总股本为 341,777,016 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903,177 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
配方式取得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数 拟减持股数占
总股本比例
1 王继华 首发 6,835,500 2.0000%
2 何小维 首发、股权激励 183,900 0.0538%
3 余芳霞 首发、股权激励 106,000 0.0310%
4 康可人 首发、股权激励 58,400 0.0171%
5 彭仲雄 股权激励 22,500 0.0066%
6 赵亚平 股权激励 22,500 0.0066%
总计 7,228,800 2.1151%
注:本表格中的公司总股本为 341,777,016 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903,177 股)。
本次预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7,228,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5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及方式: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小维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余芳霞女士;
副总经理康可人女士;副总经理彭仲雄先生;副总经理赵亚平先生计划以大宗交
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王继华女士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减持的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继华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2、彭仲雄先生、赵亚平先生、余芳霞女士、何小维先生、康可人女士作为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在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自离职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三)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
(四)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彭仲雄先生、赵亚平先生、余芳霞女士、何小维先生、康可人女士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王继华女士、彭仲雄先生、赵亚平先生、余芳霞女士、何小维先生、康可人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继华女士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仲雄先生、赵亚平先生、余芳霞女士、何小维先生、康可人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王继华女士、彭仲雄先生、赵亚平先生、余芳霞女士、何小维先生、康可人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王继华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万孚生物股份的告知函》;
2、彭仲雄先生、赵亚平先生、余芳霞女士、何小维先生、康可人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万孚生物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