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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9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4-08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6.3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1.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2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4、2024-007、2024-027、2024-032、2024-035、2024-037、2024-048、2024-056、2024-059、2024-069、2024-07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
毕。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47,90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5,703,347 股的比例为 1.3013%,成交的最高价为
17.61 元/股,最低价为 11.87 元/股,成交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03,267.44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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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计划一致。

  五、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3,847,909 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51,089        0.59%        5,598,998        1.89%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3,952,258      99.41%      290,104,349      98.11%

      总股本        295,703,347      100.00%      295,703,34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 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