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2-017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900,0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7,250,943.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649,056.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26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86.73万元,公司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38.10万元(不含收益),节余募集资金1,295.22 万元(含收益)。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截止期末,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8 号),濮阳惠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243,947 股,发行价格为 21.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81.5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788,898,808.02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2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170 号)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5,614.1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余额 53,844.50 万元(含收益),其中购买大额存单 30,000.00 万元,结构性存款 21,000.00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844.5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及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与中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7 月 16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因聘请华金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华金证券承接。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
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在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鉴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年产 3,000 吨新型树
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的募集资金。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濮阳惠成新材
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截止日状态
中原银行股份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 410901010160025601 注销
有限公司濮阳 限公司
分行 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 410901010150054801 注销
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惠成”)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雷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雷港支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元) 截止日状
态
招商银行股份 濮阳惠成电子材
有限公司郑州 料股份有限公司 371903257610203 4,232,032.29 正常
农业路支行
中原银行股份 福建惠成新材料
有限公司濮阳 有限公司 410905010120029601 24,086,351.13 正常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福建惠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35050166950100001178 126,568.28 正常
古雷港支行
合计 28,444,951.70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53,844.50 万元(含收益), 其中购买大
额存单 30,000.00 万元,结构性存款 21,000.00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844.50 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322 号《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鉴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止,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1,791,310.31 元;2021 年 7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91,310.31 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铺底流动资金 264.71 万元一次性转出,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294.34 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1,295.22 万元(含
收益),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844.50万元(含收益),其中购买大额存单30,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21,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2,844.5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